关于《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梅州城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前公示
随着梅州市区,特别是嘉应新区的建设,大量的旧建筑将被拆除,新建筑在建设的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为有效解决梅州市区建筑废弃物处置问题。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定,梅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城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拟将梅州城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拟占用梅江区长沙镇上罗村10.0000公顷规划农用地(林地)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同时将三角镇龙上村10.0000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修改为规划农用地(耕地8.7383公顷、园地0.7447公顷、其他农用地0.5170公顷)。规划修改后,梅江区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共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0753-2119823
寄件地址:梅江区三角镇华南大道31号
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局部)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2019年4月1日